首页教务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教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2届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22年04月01日 16:52点击: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含辅修双学位学生)

二、审查内容

(一)毕业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毕业资格:

1.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2.通识教育选修课获得学分不达标者,其中本科生10学分,专升本学生4学分,专科学生8学分(含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创业基础四门课程);

3.本科生跨专业选修课不足4学分者;

4.体质测试未达标者;

5.课外素质学分未达标者。

(二)学位资格审查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任务,取得毕业资格;

2.除通识教育选修课外,其他课程平均分大于等于70分;

3.外语水平达到当年学校规定的要求。

三、审查流程

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包括:学生自查、学院(部)初审、教务处复审三个环节(详见附件)。

四、审查要求

(一)学院(部)须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妥善安排,有序推进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学院(部)须指定专人负责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精心设计流程,实现多重校验与核对,保质保量完成审查工作。

(三)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如出现延误将导致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延期或无法补授。请学院(部)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和报送工作。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方式:812996998053

 

 

教务处

202241

 

附件

2022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流程表

时间

审查单位

审核内容

即日起至410

学生自查

对照教学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查询学业成绩及学分完成情况。

411—520

学院(部)初审

对照教学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核实每位毕业生的学分是否满足要求,并根据毕业生学分完成情况,汇总毕业初审结论:

1.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审查;

2.审核学生《本科生学位申请汇总表(含辅修双学位)》,汇总整理交教务处。

425—531

教务处复审

1.专业必修课

2.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3.课外素质学分

4.体质测试学分

5.英语水平(学位外语)

6.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审查

 

Copyright By ©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学院 鄂公网安备 42011502001225号 鄂lCP备100145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