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鄂教发办函〔2022〕5号)要求,为确保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2022年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学院(部)作为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月)
1.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参与到实验室安全检查中来,对照《武汉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表),逐条自查,落实责任,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填写完整,形成档案材料备查。
2.各学院(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项目表,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3.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部)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并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学院(部)除提交汇总表外,还需完成《武汉学院2022年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见附件3)。上述材料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提交教务处。
(二)现场排查整改阶段(2022年5~6月)
1.学校根据汇总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情况向学院(部)下达整改通知书。
2.前期检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现场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2年7~8月)
学院(部)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后,应抓紧开展整改,于8月15日前将《武汉学院2022年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4)提交教务处。
(四)回头看阶段(2022年9~10月)
结合前期检查情况,学校组织安全检查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追责。
三、有关事项
请各职能部门按各阶段时限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其中纸质版(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121-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8122@whxy.edu.cn。
联 系 人:谢松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4
附件1:武汉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
附件3:武汉学院2022年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附件4:武汉学院2022年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