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适应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武汉学院课程考核成绩认定办法》(武院政字〔2021〕46号)关于“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申请时间
学院(部)第13~15教学周组织开展本单位“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申请工作,逾期不予接受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的学生须提交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对于选考替换成绩的课程,学生在取得对应的证书后,由学生本人填写《武汉学院“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及成绩替换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部)申请。
2.学院(部)根据本学院(部)实施细则及课程目录进行申报资格审核、课程期末成绩替换及认定、信息汇总归档等,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上报教务处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学院(部)须将学生申请表、资格证书复印件、汇总表等材料单独建档,以备学校检查。检查中若发现学生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课程成绩,按考试“舞弊”处理,取消该生两年“以证代考”申请资格及当年的评优资格,同时追究学院(部)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按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二)学院(部)根据人才培养要求,需对“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目录进行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实施细则及相关课程目录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其中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4月14日(星期四)16:00前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至企业邮箱8028@whxy.edu.cn。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3
教务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