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52号)的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一)质量报告统计时间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和图书信息按照自然年度(即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度(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计算。
(二)请各单位根据《武汉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和《各单位撰写提纲》(见附件3),结合《武汉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见附件4,以下简称支撑数据),撰写本部门相关文字材料,做到图文并茂,力求凸显创新。文字材料的撰写,应突出反映在工作中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和新突破,撰写内容要有确实而有力的材料支撑。
(三)各单位按照提纲完成文字材料的编写工作,并附完整的支撑数据。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编制工作,部门负责人应亲自参与、主动协调,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本单位质量报告相关材料的撰写工作。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将文字材料和支撑数据的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9办公室),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企业邮箱9056@whxy.edu.cn。电子版文件命名统一为:单位+具体内容,如:“教务处-本科专业设置情况”。
联 系 人:林洁
联系电话:81299699转8052
附件1:国教督办函〔2019〕52号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pdf
附件2:武汉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分解表.xls
附件3:各单位撰写提纲.zip
附件4:武汉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zip
教务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