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请各院(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任务安排,认真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选用教材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符合学生认知规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科学性、启发性和适用性,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应用能力。
(二)优先选用同层次同类别公认水平较高的新教材或校级规划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须使用教育部指定教材,哲学社会科学类相关课程必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详见附件1)。
(三)优先选用配有声像、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多媒体教学软件的教材。
(四)原则上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五)已立项并出版的校级规划教材,或公认水平较高的自编教材可填写《武汉学院自编教材使用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六)原则上1门课程只能选用1本教材,学习辅导用书、习题集等不纳入教材选用计划。如确因教学改革需要增发辅助教材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院(部)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
二、征订要求
(一)各院(部)有责任提供教材版本供教师和学生上课使用。
(二)课程名称不同,不得选用同1本教材;课程名称相同但使用教材的学生学历层次不同,原则上不得选用同1本教材,且本专科教材有所区别,不得给本科专业学生选用高职高专教材。
(三)对于已填写征订计划的教材,任课教师无权要求学生到校外购书。
(四)教师用书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之前担任同1门课程,使用同1门教材的任课教师,本次不得申报教师用书,各院(部)应做好教师用书审核工作。
(五)按照我校教务系统教材管理模块的要求,详细填写选用教材信息(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各院(部)应根据教学执行计划,从以下几方面认真核对教材征订单:
1. 完整填写征订单,做到课程名称、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ISBN、版次准确无误,由于以上因素错误产生的教学事故由开课院(部)负责。
2. 对于不征订教材的课程,在教材征订计划表上做好记录,并向教务处说明不征订教材的原因。
3. 教材获奖情况和教材类型必须填写,教材获奖情况为马工程教材(使用马工程教材必须填写教材获奖情况)、国家级规划、省部级规划教材、校级规划教材、其他教材。教材类型为:财经类、非财经类、外语类、法律类、艺术类教材。会计学院、金融与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所开课程为经管类;计算机类、艺术与传媒学院传播类、通识教育类课程为非经管类;外语类课程为外语类;法学院所开课程为法律类;艺术与传媒学院艺术类所开课程为艺术类。
(七)各院(部)应严格按照选用原则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核,把好教材选用质量关,坚决杜绝选用包销教材、人情教材。教材征订须由科目组集体讨论,并经科目组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
三、征订时间
各院(部)须于2019年12月18日17:00前在教务系统上完成教材申报及审核工作。
四、征订计划上报与审核
(一)各院(部)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务系统中导出《教材征订计划表》并打印,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办公室)。
(二)教务处对各院(部)上报的教材征订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由学校指定的书商进行教材采购和发放。
联 系 人:刘尚星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8
附件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名单.xls
附件2:武汉学院自编教材使用申报表.xls
附件3:教材管理模块操作流程.pdf
教务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