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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jwc来源:教务科研部 发表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0:00点击:

各教学单位:

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改革与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现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全人发展教育。2016年是转设成功以及施行全人发展教育的起始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将紧紧围绕成果导向教学这一核心,大力加强学生学习成果的行程性评估,全面提高我校教与学的质量水平。

2、示范引领效应。积极发挥成果导向教学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与学质量上的辐射推动作用。

3、力求重点突破。紧密结合我校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力争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

4、鼓励教学创新。加强理论与实践融合,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以创新为导向的教学改革研究。

二、项目申报类型与时间

1、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两类:即6个重点项目和30个一般项目。

2、申报时间:截止12月18日

三、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担任课程教学两年以上,教学效果好的我校专任教师(近2年学生评教结果均在本教学单位后20%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实施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主要担任方案设计与实施工作。学校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特别是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的教师积极申报并参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工作,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并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同时项目组成员也应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教育教学现状。项目组要求规模适度、梯队合理,原则上人数不超过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

3、对已有各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

4、一人不得同时主持及参与多个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逾期未结题者,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注重整合不同课程组、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进行跨系(部)的合作申报和研究。

四、申报程序

1、以各教学单位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其它职能部门直接申报)。申报人应在《2016年武汉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范围内自行设计题目。

2、各教学单位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初评,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择优遴选排序上报教务科研部资格审核。各教学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其他职能部门申报一般项目合计不超过1项。

3、申报人应填写《武汉学院校级教学研究改革立项申请书》(附件2),且各教学单位填报《2016年武汉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12月18日前将上述资料的纸质版本(各1份)及电子版本报送教务科研部204办公室审核。

4、为响应学校无纸化办公的号召,此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评审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各项目申报人须准备3分钟的PPT进行陈述演示,内容涵盖立项目的、创新点、预期成果等。

五、项目评审及项目经费

1、根据有关规定本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学校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通过后,予以立项。对于研究意义重大、研究力量较强、预期成果重大的教研项目,学校将推荐申报下年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按学校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500元。

教务科研部联系人:王铮,电话:87181757。

本文所附附件不印发纸质稿,各教学单位请从教务科研部网站()下载。

教务科研部

二〇一五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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