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学院科研成果登记奖暂行办法》(武院政字﹝2013﹞24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教师本季度科研成果的登记、认定及奖励工作,现启动科研成果登记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评奖严格执行《武汉学院科研成果登记奖暂行办法》(武院政字﹝2013﹞24号)文件。
奖项分为论文登记奖和著述登记奖。论文登记奖分为权威论文奖、核心刊论文奖和一般刊物论文奖三个级别,奖金额度分别为 500 元、200 元、100 元。著述登记奖分为专著奖和非专著奖两个级别,奖金额度分别为800 元和 500 元。
论文级别认定依据《武汉学院期刊等级认定(2015年11月修订)》(武汉学院政字﹝2015﹞56号)文件。登载杂志是增刊(如学术版)的刊物一律认定为一般刊物。
(2)申报成果出版时间:原则上为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成果请提供情况说明或证物,如寄送成果的的信封邮戳等);
(3)论文类成果要求申报者为第一完成人且第一单位须为武汉学院;
(4)专著类成果要求申报者为第一著者,作者单位须注明武汉学院;
(5)教材类的成果要求申报者为第一主编/编者,其单位须注明武汉学院。
(2)因杂志社工作失误导致的申请人论文成果出现姓名或工作单位名称错误,需杂志社在其后期公开刊物上发表更正声明,其它证明不予认可;
(4)所有获得登记奖的成果原件将由教务科研部统一存档。
1.申报材料包括《武汉学院教职员工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文档,申报成果原件。
(1)按评奖文件及表格范例的要求认真填写电子版《成果登记表》,表格统一命名为《XX系XXX(姓名)——武汉学院教职员工科研成果登记表》,完成后发送至邮箱whkeyanchu@sina.cn。
(2)将打印填好的《成果登记表》1份,与成果原件一起报送至教务科研部204室。
3.评奖结束后,获奖成果将由教务科研部存档,其它成果则退还给申报者。
报送形式:可采取各系部科研联络员收齐后统一报送或者各申请人单独报送的形式。
E-mail:whkeyanchu@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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