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当前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相关防疫政策,江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我校实行临时封闭管理,自12月4日起实行线上教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工作方案》(见附件)组织并落实线上教学,全力保障线上教学的有序开展。
二、本次线上教学覆盖所有课堂(含辅修学位、通识教育选修课等),线下考试暂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任课教师通过腾讯会议、企业微信等学习平台居家开展教学活动,同时在线填写线上教学模式统计表(腾讯文档)。任课教师确有困难无法进行线上教学的,可在教务系统中办理调停课手续,并通过微信群、QQ群通知到每位学生,后续自行安排时间补课。
三、所有学生在宿舍开展线上学习活动,根据授课教师教学安排,合理制定学习计划,积极参与线上教学。学院(部)应做好学生线上学习督促和检查,保证线上学习质量。
四、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线上教学保障工作。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组织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开展线上教学督查,全面监控网络课堂教学质量;信息中心做好线上教学期间的网络技术支持,保障线上教学正常运行。
五、请学院(部)做好任课教师和学生的协调沟通工作,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确保正常教学秩序。根据疫情防控形式变化,恢复线下教学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工作方案
教务处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