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式发展,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
(一)本学期整体教学工作计划不变,所有课堂须在校历规定的第16教学周完成所有课堂教学任务。
(二)理论课课堂(含辅修学位、通识教育选修课等)全部按课表开展线上教学,原则上不得随意调停课,后期不再组织线下补课。请任课教师克服困难,通过腾讯会议、企业微信等学习平台居家开展教学活动,同时在线填写线上教学模式统计表(腾讯文档)。
(三)实验实训课堂原则上由教研室深入研究线上教学的内容和方法,选择合适的便于线上教学的辅助软件和课件,以任务式等教学方式,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实训课程教学。
(四)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可自愿申请离校提前返乡,居家线上学习。学院(部)须做好师生线上教学的组织管理,配合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开展线上听课巡课,同时做好所有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管理,全力保障本学期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二、四六级考试
(一)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湖北考区)将于12月10日如期举行,原则上未受疫情封控影响的我校考生应如期参加本次四六级考试。具体要求详见教务处《关于我校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的补充通知》。
(二)学院(部)按原计划做好四六级监考教师的选派工作,所有监考教师照常参加考前举行的监考工作培训会。
三、期末考试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随堂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选择合适的方式开展线上考试,原则上第16周随堂完成考核工作。通过考试平台系统开展线上考试的统考课程如大学英语等,或学院根据实际调整为线上考试的课程统一安排在第17周开展。其他未完成考核的课程于下学期开学初组织线下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课程考核方式调整,须于12月10日前明确各门课程考试方式,并将课程考核方式及组织形式汇总表提交教务处备案。本学期随堂考试课程、线上考试课程的阅卷、审核以及考核资料存档工作须在放假前完成。详见《关于调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二批)安排的通知》。
四、实践教学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原则上按计划推进,指导教师须根据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做好线上指导工作。
(二)毕业实习工作,考虑疫情防控影响,实习结束时间整体延至明年3月。具体工作由学院(部)自主把握和安排部署,及时与教务处沟通做好备案。目前武汉市内实习的学生,原则上校外居住,学院(部)应及时了解情况,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做好跟进安全管理。集中实习工作学院(部)须与相关企业做好沟通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转专业工作办理时间延长至12月16日,学生可采取拍照手写签名申请书等方式进行线上申请。转入学院需按照原工作通知要求,适当控制转入数量,并保证转入专业适合学生个人发展,如设有考核安排的,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二)排课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外聘教师需求表等有关材料须于12月19日上午11点前提交教务处,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排课工作通知,学院(部)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表落实排课任务。
(三)“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工作按既定计划在第15周完成。
(四)学业预警和学业帮扶计划在12月12日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学院(部)务必将预警信息通知到各相关学生,组织做好学业帮扶工作。
(五)第三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按原定计划在12月16日正常进行,学院(部)组织教师做好参赛推荐工作。
(六)学校大力支持学生考研工作,所有考研自习室正常开放,留校考研学生可安心备考。
教务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