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发展和江夏区疫情防控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近期教学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
所有课堂教学活动全部在第16周(12月18日前)结束,请学院(部)通知第17周周一(12月19日)有教学安排的老师,于12月16日前(含周末)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补课申请,时间可自行安排。
二、期末考试
(一)考试时间
期末考试时间调整为12月21日至12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两个场次,共五天时间。
(二)考试要求
1.严格考试管理。学院(部)需进一步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规范考场秩序,防止考试作弊事件发生,一旦发现考试违纪和舞弊行为,须如实记载并上报教务处。
2.做好宣传和沟通。学院(部)须提醒学生注意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切勿迟到;注意备齐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
三、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格按照学校下发通知中的时间表继续推进,强化毕业论文全过程管理,保证质量的同时,确保程序规范、有据可查;毕业实习工作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提交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请学院(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务必保证教学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同时,学生考试结束即可离校回家,务必做好学生离校后续相关工作。
(二)请学院(部)及时做好教学工作总结及期末教学资料归档工作,注意收集、归类、装订及保管教学各主要环节过程管理的档案资料,务必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和规范。
教务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