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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萱:用心耕耘,抓住每一个45分钟

作者:黄新毓、游巧洋 摄影: 审核:周萍 责任编辑:王熳来源:法学院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6:49点击:

【人物名片】邓萱,女,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刑委会秘书长,武汉学院法学院校外导师、教学合伙人。

邓萱老师《刑事辩护实战训练》课堂

邓萱曾任某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首批入额检察官、市级优秀公诉人、武汉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等,法律实务经验丰富。邓萱老师相信自己有能力把案子办好,也能把每一堂课讲好。

开学第一课,邓萱老师介绍课程安排与课程任务,分日期以图表形式让学生对其课堂规划形成大致认识。邓萱老师说:“每一堂课都有两个45分钟,如何使学生的注意力完全集中于我的课堂,这是很难的,也是我必须要做的。”邓萱老师是如何抓住课堂45分钟的呢?

第一,以课堂为抓手,三步教学法。一是课前准备。通过要求学生结合下次课堂内容重点拍摄视频或做思考题的方式,让学生提前对课堂内容进行思考;二是课中实操。一方面让学生对课前准备的内容进行展示(视频或PPT),另一方面是老师的点评和重难点讲授。课堂教学不仅仅局限于书本中法律的知识,更有书本外的知识与技能提升,譬如“怎样会见委托人、公诉人、法官”,又如“如何掌握同公权力机关的沟通技巧”等。三是课后复盘。从第一次上课时,邓萱便会告诉同学们上课之后需要每一位同学完成课后复盘,课后复盘不仅是对上课内容的总结,更可以看到大家的课堂思考与真正体会。她不让同学们的课后复盘沦为一纸形式,对同学们的复盘予以认真答复;也辅之以其他形式的作业使学生保持对课堂的思考,带着思考听课,更有效率。 

《刑事辩护实战训练》课堂

第二,合伙人联合授课,改革教学模式。本学期《刑事辩护实战训练》教学课堂,邓萱邀请了校外授课合伙人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姚璐、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兴玮联合授课。几位老师的分工不同,姚璐老师曾经也是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她的律师实务经验也十分丰富,在课程设计上,姚璐主要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参与课堂教学;徐兴玮老师有着丰富的公安工作经历,在课程设计上,徐兴玮以侦查视角对课程进行解读。

邓萱老师邀请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姚璐联合授课课堂

第三,以目标为导向,让兴趣成为最好的老师。邓萱在开课前,就让每位同学写下本门课程的学习目标。她告诉学生们,不论未来是否从事刑辩律师的职业,希望同学们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能从中收获、发现一些兴趣点,并能为自己未来的学习、就业产生一定影响。

第四,实时学习,时时自省。一个老师对一门课程一个问题的思考能够高屋建瓴,如果只是靠过去实务经验的积累和往日所学是很难使人信服的,邓萱老师总是保持学习,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她分享:“最近常读的一本书是学生时代未曾涉猎过的罗克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虽然读起来很难,但是对于教学中遇到的理论难题很有助宜。”

“非常幸运在大三的刑事辩护实战训练中遇到了邓萱老师,自上课以来,她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不能简单地从冷冰冰的法律出发,而应当从法理和人的常识出发思考每一个法律问题,上老师的课使我受益匪浅。”法学2103陈银同学描述。“邓萱老师在上课中展现出独特的人格魅力,深厚的法律知识与生动的案例分析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兴趣,使枯燥的法律理论变得有趣,令人印象深刻。”法学2102班陈辰杰同学描述。

近年来,法学院与多家律所深度合作,在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前端,探索并深化“教学合伙人”机制,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在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中端,深度共建学生实习实践平台;在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后端,在学生择业与就业上深度合作,为学生提供精准的择业指引与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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