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本科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研室这一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研室活动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人员
教研活动以各教研室专任教师为主,也可邀请在本专业任教的校内外专家、行业导师等共同参与教研活动。
二、活动主题
教研活动应以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能力,促进课程建设,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培养青年教师为重点,活动主题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组织学习“如何上好第一节课/如何讲好绪论课”(开学前3周);
(二)关于集体备课制度设计的交流与沟通,如学习期初教学检查文件、集中制定课程教学方案等(3月份);
(三)研讨人才培养模式,完成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制订(3月~5月);
(四)示范课与诊断会,进行经验交流与总结,如课程思政、一师一优课等(3月~6月);
(五)研讨如何提高教学效果、教学质量以及教学教案编制水平(3月~6月);
(六)期末试卷命题工作的研究、行程式评估教学改革研究(4月底~5月中旬);
(七)青年教师如何开展教学与科研专项研究(3月~6月);
(八)学情与教情分析,教材选用讨论研究,如期中教学检查专项研讨等(5月份);
(九)期末集体阅卷进行成绩分析,并完成成绩分析总结报告(6月底~7月中旬)。
三、活动要求
(一)教研室要将日常布置工作与教研活动区分开来,教研活动由各教研室自行组织,并自主决定形式内容,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
(二)教研室主任要结合当前的工作重点提前做好活动计划,确定活动主题,明确活动内容。每位教师要积极参与学习、讨论,并做好活动记录。
(三)教研活动实行签到记录制,按照《武汉学院教研活动记录表》(附件)记录活动内容并保留备查。
附件:武汉学院教研活动记录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