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4〕8号)精神,实现以职普融通为导向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现组织开展“专本联合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与依据
本次编制工作包括“专本联合培养”项目合作办学的四所高职院校4个专业后续衔接本科专业。本科段专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编制依据参照《武汉学院关于编制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执行。
二、总体原则
“专本联合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应以探索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导向,全面落实“一主体两融合八共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能力导向,通专融合
以能力为导向,注重全人教育,强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通识教育,促进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内在联通,构建通专融合课程体系。
(二)产教融合,交叉融合
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利用新技术赋能教学,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创新育人。
(三)专业对接,课程衔接
方案严格落实整体设计,分段实施,分工合作,注重专、本科专业有效对接,注重教学内容有效衔接,优化两段课程体系有效整合。
三、编制要求
“专本联合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体系、学制与学分要求、全程教学计划、学时学分分布等内容构成。
(一)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1.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和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培养要求: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获得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专业学习毕业时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养。
(二)课程体系
具体课程体系由通识课、基础课、专业课、综合性实践课和全人发展素质教育等五大课程类别构成,各类课程按课程性质又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
1.通识课,即通识教育课程。“专本联合培养”专业不再开设通识课必修课,仅开设选修课,含指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指定选修课为《大学英语语言实践》,所有“专本联合培养”学生必须选修;任意选修课为6个模块课程,学生可根据学习兴趣选修不少于2门课程。
2.基础课,即核心基础课程。基础课是学生进入所学专业领域的先导课,为专业课学习奠定必要基础的核心必修课程。每个专业设置2-3门基础课。
3.专业课,即专业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专业课是“专本联合培养”专业开设的重点,可参考普通本科专业第5-7学期的教学内容,但不能简单套用,应充分考虑专、本科阶段的知识衔接,需根据学生的专科学习基础、学科背景等因素予以综合确定。
专业课选修课需柔性设置特色课程模块,体现交叉融合,可适当增大选修课学分比例,每个模块不少于3门课程,整体供选比不低于2:1。
4.综合性实践课,即综合性实践课程。学生除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外,学院还须个性化开设1-2门综合实训课。
5.全人发展素质教育包括体质测试、第二课堂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其中,创新创业教育除开设《就业指导》外,学院还须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其他创新创业类课程1-2门。
(三)学制与学分要求
1.学制
“专本联合培养”专业(本科段)基本学制为2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2-4年内完成学业。学生按规定年限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学校为学生办理普通全日制专科起点的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2.学分
“专本联合培养”各专业(本科段)毕业要求修读总学分原则上控制在60-70学分。其中:
(1)通识课、基础课、专业课。其中含理论学时的课程16学时计1学分;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没有理论学时)、术科课(主要针对艺术、体育类专业)32学时计1学分。
毕业学分要求:通识课设置6学分,其中指定选修课3学分,任意选修课3学分;基础课设置6-9学分;专业课由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构成,学分分配由各专业参照普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专本联合培养”(本科段)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自行设置。
(2)综合性实践课。统一按周计算,2周计1学分,1周计16学时。不足2周的计0.5学分。
毕业学分要求: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各设置6学分,其他综合性实训课设置2学分。
(3)全人发展素质教育。毕业学分要求:体质测试设置0.5学分,计8学时;第二课堂成绩计算采取积分制,每个课程模块达到一定积分可换算相应学分,设置4学分,计64学时,其中课外科技活动2学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参照专业课,设置3学分,其中《就业指导》1学分,其他创新创业类课程2学分。
“专本联合培养”专业(本科段)课程体系及学分设置见附件2。
(四)全程教学计划表填写要求
1.课程类型和课程性质参照“课程体系”。
2.课程编码和课程名称(含英文名称)。编码与名称严格一一对应,且具有唯一性。编码规则详见附件3。专业特色课程的中文名称须用“*”标注。
3.学分、总学时、学时分配。填写规则参见“学制与学分要求”。“学时分配”栏的课内教学实践和独立设置实验实训,须区分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教学等类型,并在学时数后分别用★▲■●进行标识。综合性实践课学时数统一按周填写。
4.开设学期。均衡规划各学期课程教学环节的学分分布。
5.考核方式和开课部门。根据开设课程的具体要求与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五)学时学分分布统计表填表要求详见模板备注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专本联合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起草、论证工作,论证组成员原则上应包括知名高校同行、行业企业专家、教师代表等,成员必须为本行业专家,且行业企业专家人数占比不低于40%。学院院长为“专本联合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需明确人才培养方案编写负责人,并由教学副院长牵头组织并认真落实好“专本联合培养”专业全段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加强调研论证
注重专本衔接,需对联合培养高职院校的前段专业建设情况和生源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与分析,充分考虑学生的专科知识结构和学科背景;严格执行编制要求,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全程教学计划表等方面,确保培养目标适切、课程设置合理,课程安排前后有机衔接,同时需系统构建一体化课程体系,统筹设计实践教学环节,完善校校、校企实践教学资源共享机制。“专本联合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科段)须加强论证,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加强归档整理
学院须形成可查证的详细的支撑材料,保留或补充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过程中的工作记录,包括研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教学工作会议记录、调研记录、论证会记录等,及时保存、整理、归档、备查。
(四)其他要求
学院(部)需按期完成“专本联合培养”专业(本科段)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并汇总“专本联合培养”专业全段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模板见附件4-5)。相关材料经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19日前提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91@whxy.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7-2办公室)。
联 系 人:毛华荣
联系方式:81299699转7043
附件1:“专本联合培养”专业(本科段)基本信息表
附件2:“专本联合培养”专业(本科段)课程体系及学分设置
附件3:“专本联合培养”专业(本科段)课程编码规则
附件4:“专本联合培养”专业(本科段)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5:“专本联合培养”专业全段人才培养方案汇编版(模板)
武汉学院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