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4〕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全面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做到责任到人到岗;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完善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5日)
1.相关职能部门、学院(部)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可立行立改的隐患抓紧整改,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及《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于6月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2.学院(部)要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依据《武汉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武院教〔2024〕25号),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实施方案。
(二)现场检查阶段(6月)
1.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学院(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向责任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
2.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上一次现场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为重点检查对象。
3.省教育厅也将组织专家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三)整改阶段(7月-9月)
责任部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进行限期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于9月27日前提交《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4)。
(四)回头看阶段(10月)
学校组织对已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
三、其他事项
请相关职能部门、学院(部)按各阶段时限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纸质版(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121-1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企业邮箱136342023058@whxy.edu.cn。
联 系 人:胡慧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8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3: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附件4: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武汉学院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