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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及成绩替换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教学运行科 发表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4:24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学院“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及成绩替换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及成绩替换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体在校生

二、审核时间

(一)各院(部)初审时间:1127日至123日;

(二)教务处复核时间:124日。

三、审核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填写《武汉学院“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及成绩替换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准备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两份),提交所在院(部)初审,审核要求详见细则。

(二)各院(部)初审通过后,于123日下午16: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17办公室)复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企业邮箱8804@whxy.edu.cn

(三)教务处复核通过后,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提交所在院(部)留存,一份由教务处留存。教务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课程免考和成绩替换。

四、其他说明

(一)凡申请成绩替换的相关证书须为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每份证书只能认定一次课程成绩,且课程必须为当前学期所设课程。

(二)学生须确保相关证书真实有效,若经核查为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其两年“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申请资格及当年评优资格。

(三)根据细则,在运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增加的证书和赛事,由各院(部)提出申请,并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后予以执行。

(四)各院(部)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提交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 系 人:徐敏

联系方式:812996998051

 

附件2:武汉学院“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及成绩替换申请表.doc

附件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0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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