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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非毕业班学生补缓考、重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19年09月05日 15:57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非毕业班学生补缓考、重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此次非毕业班学生补缓考、重考工作安排在本学期第24教学周进行,其中:

(一)统考类及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安排表(附件1)。

(二)自主类考核课程考核由开课院(部)自行安排,考核工作在928日前全部完成,各院(部)须在考前通知到相关学生。

各院(部)的考核工作计划安排须在99日前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检查各院(部)考试组织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考核名单

本次非毕业班补缓考、重考工作的学生名单及考核课程详见附件2。考试安排表和学生名单将发至各院(部),相关学生可到院(部)查询,或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查询。

三、注意事项

(一)各院(部)应及时通知补缓考、重考名单上的学生参加考试,并严格按照名单做好组考工作,未列入名单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前若有学生查询到的考试课程与其实际补缓考、重考(非毕业班)课程不符的,请及时与教务处核实,以免延误考试。

(三)本次考试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四)考试结束后,各院(部)组织教师阅卷评分,并于1011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和报送工作。

 

联 系 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 812996998054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补缓考、重考(非毕业班)安排表—统考部分.

 附件2: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补缓考、重考(非毕业班)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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