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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jwc来源:教务处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30日 00:00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加强我校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杜绝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决定对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和办法

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在论文答辩之前,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应进行论文查重检测。

二、检测系统及流程

建议2018届本科生从以下三个检测系统中的一个进行检测,其他检测系统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检测软件操作手册见附件。

1.“GOCHECK论文引用检测系统”

2.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3.“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

学生自检。学生通过进入上述网站链接进行检测,上传word格式的电子版材料,只查论文的正文部分,同时电子文档命名规则为:武汉学院-学号-姓名-论文标题,论文大小不要超过10M,超过10M请删除文内图片。检测费用自理。

2.教务处将采用相同系统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进行抽查。

三、检测时间及范围

1.2018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应在4月22日前完成自检。

检测内容为正文检测(除去封面、目录、注释、致谢、附录等内容),指导教师可以通过字数比对来衡量检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毕业生在论文检测过程中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论文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及格。

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必须保持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学生须在论文定稿以后,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方可上网检测。

教务处将在5月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抽检工作。

四、检测结果认定

1.原则上,检测结果达到学校规定比例(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的毕业论文不再重复检测。

2.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论文的检测结果和检测次数酌情评定毕业论文成绩。原则上,二次检测仍不通过的毕业论文成绩应限定在65分以内,三次检测还不通过的毕业论文成绩应判定为不及格,须要求学生重写,直至检测通过后方可允许参加毕业答辩。

检测后或答辩前论文如有更新,需重新进行检测,必须保证论文版本和检测报告一致,否则视作不诚信行为。

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统一打印“简洁”版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作为必备的附件材料,装订在毕业论文定稿之后。查重检测报告电子版和论文定稿电子版(命名形式:武汉学院-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上传毕业论文教务系统。

未尽事宜,由所在院系向教务处报告后协商处理。

附件:

1.gocheck个人用户使用操作流程

2.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个人用户操作说明

3.关于检测软件的简介

教务处

一八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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