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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jwc来源:教务处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6日 00:00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学院教字〔2017〕72号)及工作计划的安排,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范围

1.检查方式:采取教师个人自查与教学单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检查范围: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查内容

1.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与管理情况。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存在问题与解决办法。

3.指导教师对学生答疑和组织学生讨论的工作情况。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时间为3月26日至3月30日。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2018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如下:

1.教师自查:指导教师根据论文指导情况填写《武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自查表》(附件1),并在自查表的纸质版上签名,原件将归入学生毕业论文档案。

2.教学单位检查:各教学单位结合教师自查情况填写《武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汇总及分析表》(附件2),于3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汇总及分析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明显滞后或如期完成有困难的学生,各单位和指导教师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有特殊情况确不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应协助学生做好延期毕业的相关工作。

2.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王志专

联系电话:81299699-8051

附件:

1.武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自查表

2.武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汇总及分析表

教务处

二○一八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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