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学院教字〔2017〕72号)及工作计划的安排,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范围
1.检查方式:采取教师个人自查与教学单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检查范围: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查内容
1.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与管理情况。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存在问题与解决办法。
3.指导教师对学生答疑和组织学生讨论的工作情况。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时间为3月26日至3月30日。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2018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如下:
1.教师自查:指导教师根据论文指导情况填写《武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自查表》(附件1),并在自查表的纸质版上签名,原件将归入学生毕业论文档案。
2.教学单位检查:各教学单位结合教师自查情况填写《武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汇总及分析表》(附件2),于3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汇总及分析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明显滞后或如期完成有困难的学生,各单位和指导教师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有特殊情况确不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应协助学生做好延期毕业的相关工作。
2.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王志专
联系电话:81299699-8051
附件:
1.武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自查表
2.武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汇总及分析表
教务处
二○一八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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