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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视要求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jwc来源:教务科研部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23日 00:00点击:

各教学单位及巡视领导:

为了加强对期末考试考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性,现将巡视工作做以下几点要求:

1、考试巡视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科研部主任、督导、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

2、巡视人员需认真学习《武汉学院考场规则》、《武汉学院监考规则》和《武汉学院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教务科研部的规定进行巡视,保证巡视工作质量。

3、各巡视小组应根据巡视工作要求,保证每栋教学楼自始自终都有巡视人员在考场巡视。

4、巡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巡视工作职责。

5、各巡视员应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佩戴巡视牌进行巡视。

6、各巡视小组在巡视过程中要对考试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巡视时做到不遗漏考场。

7、巡视员不仅要对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而且要对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要及时制止不良现象和违纪舞弊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8、各巡视小组要认真做好巡视记录,客观地填写《考场巡视情况登记表》。

9、《考场巡视情况登记表》应在每场考试结束后交教务科研部。

教务科研部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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