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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jwc来源:教务处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0:00点击:

各教学单位:

依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整体安排

(一)开课单位应对本学期的考核任务(附件1)进行核查,有问题的考核任务请及时提交教务处考务科进行审核修改。

(二)自主考核类课程(含考查课及非试卷类考试课)及艺术设计系模块化教学课程的考核安排由开课单位主体负责,根据教学方案可采取随堂测验、作业、统一考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开课单位将本类课程的考核安排及资料在考前统一交教务处考务科审核,教务处对此类课程的考核进行检查,需要提交的资料及文档详见附件2。

(三)统考类课程(试卷类考试课)的考核时间拟安排如下:毕业班期末考试拟定在本学期第13周集中进行,开课单位在第10周结束前(11月9日前)将课程考核资料交教务处考务科。非毕业班期末考试拟定在本学期第18周集中进行,开课单位在第13周结束前(11月30日前)将课程考核资料交教务处考务科,需要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

(四)试卷的印刷统一由教务处安排,考前一周发放到各教学单位。

(五)期考考试安排由教务处统一统筹规划协调,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在第11周结束前(11月16日前)及第14周结束前(12月7日前)完成毕业班及非毕业班的排考、监考及巡视工作,并将整体考试工作安排交教务处考务科。

二、命题工作的基本要求

试卷与非试卷类考核课程的命题工作应严格按照我校关于命题工作的标准与规范执行(命题规范与要求见附件3),命题教师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命题工作,试卷模板及填写的相关资料表格一律使用最新版本。命题时掌握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课程考核性质与方式应与教学方案中的保持一致,凡是课程教学方案中采取试卷考核的一律要求试卷命题,非试卷类考核的要在考核方式上予以明确,可采取论文、上机、报告、口试等方式。

(二)试卷命题要紧密结合教学大纲,命题知识点要涵盖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重点考核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三)为保障命题质量,所有试卷类考核课程在命题前均要填写《试卷类考核课程命题双向细目表》,经科目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命题;非试卷类考核课程填写《非试卷类考核课程说明及审核表》。

(四)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任课教师具备命题资格。

(五)A、B卷题型、难度和题量应基本一致,不得有重复内容。

(六)命题教师要严格按照我校最新的试卷模板、答题纸模板、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编制试卷。

三、命题质量检查

(一)在命题工作中,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命题质量及试卷规范性审核工作,并填写《试卷类考核课程试卷审核表》。通过命题教师自查、科目组审核等方式严把试卷命题质量关。

(二)教务处考务科在汇总各教学单位命题试卷后,将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对试卷进行集中审核,对于出现命题质量或试卷规范性问题的,一律要求命题教师进行修改或重新命题,直至审核通过后方能印制试卷,如因命题或试卷因素对考试造成影响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试卷批阅与资料存档

(一)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领取试卷并进行阅卷,阅卷工作应遵照我校关于阅卷工作的要求与规定执行(阅卷规范见附件3),各教学单位需对阅卷工作进行审查,并填写《试卷评阅审核表》。

(二)组考过程中所有原始资料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存档,同时要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三)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课程考核资料的自查工作,确保课程考核资料完整无缺,试卷评阅及成绩评定符合要求,所有资料都按照要求进行整理装订(资料整理要求见附件3)。教务处将在下学期期初对本学期各教学单位考核资料存档工作进行抽查。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4

附件:

1.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考核任务表

2.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计划表

3.课程考核资料册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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