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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摄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jwc来源:教务处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6日 00:00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摄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15级本科(含专升本)学生、2016级专科学生

二、摄像单位

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湖北中心

三、采集时间

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6:00

四、摄像地点

图书馆一楼服务大厅(进门靠右侧)

五、拍摄时间初步安排(以实际拍摄进度为准)

日期/地点

班级数(个)

人数(人)

10月29日

一号机组

9:00-12:00

会计系

21

915

13:00-14:20

法律系

8

292

14:20-14:50

传播系

4

141

14:50-15:50

艺术设计系

9

264

10月29日

二号机组

9:00-10:40

金融系

13

570

10:40-12:00

工商管理系

12

489

13:00-13:40

外语系

8

203

13:40-15:00

信息工程学院

7

287

六、注意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以班为单位,在辅导员的组织下,携带身份证有序的进行拍摄;

(二)如拍摄安排与课程安排有冲突,辅导员可选择当天没课的时间组织学生到现场拍摄;

(三)学生须着装整洁,避免穿蓝色上衣(相片底幕为蓝色);

(四)各教学单位拍摄时间以实际拍摄进度为准,须做到无缝衔接,以保证拍摄进度的连续性;

(五)本次学历图像采集将采用身份证识别技术,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通过身份证识别无误后方可照相;

(六)学生须于2019年元月份以前及时登录学信网进行图像信息校对,校对网址:(学信网)。

此次学历电子摄像信息采集工作是为毕业生电子注册、证书上网、数据库上报等后续工作提供信息。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并派专人现场负责(带班辅导员)维持秩序,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通知要求完成摄像工作。

人:徐敏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1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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