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摄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15级本科(含专升本)学生、2016级专科学生
二、摄像单位
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湖北中心
三、采集时间
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6:00
四、摄像地点
图书馆一楼服务大厅(进门靠右侧)
五、拍摄时间初步安排(以实际拍摄进度为准)
日期/地点
| 时 间
| 院 系
| 班级数(个)
| 人数(人)
| 10月29日
一号机组
| 9:00-12:00
| 会计系
| 21
| 915
| 13:00-14:20
| 法律系
| 8
| 292
| 14:20-14:50
| 传播系
| 4
| 141
| 14:50-15:50
| 艺术设计系
| 9
| 264
| 10月29日
二号机组
| 9:00-10:40
| 金融系
| 13
| 570
| 10:40-12:00
| 工商管理系
| 12
| 489
| 13:00-13:40
| 外语系
| 8
| 203
| 13:40-15:00
| 信息工程学院
| 7
|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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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以班为单位,在辅导员的组织下,携带身份证有序的进行拍摄;
(二)如拍摄安排与课程安排有冲突,辅导员可选择当天没课的时间组织学生到现场拍摄;
(三)学生须着装整洁,避免穿蓝色上衣(相片底幕为蓝色);
(四)各教学单位拍摄时间以实际拍摄进度为准,须做到无缝衔接,以保证拍摄进度的连续性;
(五)本次学历图像采集将采用身份证识别技术,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通过身份证识别无误后方可照相;
(六)学生须于2019年元月份以前及时登录学信网进行图像信息校对,校对网址:(学信网)。
此次学历电子摄像信息采集工作是为毕业生电子注册、证书上网、数据库上报等后续工作提供信息。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并派专人现场负责(带班辅导员)维持秩序,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通知要求完成摄像工作。
联系人:徐敏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1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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