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武院政〔2025〕2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武汉学院学业预警实施细则》(武汉学院政字〔2017〕137号,以下简称学业预警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度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在校生中2025-2026学年度补考后未获得的累计学分数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该学年应修学分总数50%的学生。
二、预警结果
(一)根据学业预警细则规定,我校本专科学生每学年经补考后仍未及格课程的累计学分数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该学年应修学分总数的50%~69%的,学校给予“预警”警示。2023级7名本科学生、2024级6名本科学生和1名专科学生、2025级2名本科学生达到以上标准,给予预警警示,学生可申请自愿留级。
(二)根据办法第六章第十九条的规定,我校本专科学生每学年经补考后仍未及格课程的累计学分数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该学年应修学分总数的70%~80%的,学校给予“留级”处理。按照《武汉学院学生留级实施细则》规定,2024级1名本科学生、2025级2名本科学生达到以上标准,给予留级处理。
(三)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校本专科学生每学年经补考后仍未及格课程的累计学分数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该学年应修学分总数80%以上的,学校给予“退学”处理。按照《武汉学院学生退学实施细则》规定,2024级1名本科学生达到以上标准,给予退学处理。
以上预警结果汇总情况详见《2025-2026学年度学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附件1)。
三、具体要求
(一)学院(部)向相关学生本人和家长出具《武汉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2,以下简称《通知书》),耐心细致做好谈话、督促、联系家长等工作,并指导学生制定学习改进计划。
(二)学院(部)做好沟通记录,认真填写《武汉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3,以下简称《记录表》),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三)学院(部)要对学业预警情况认真分析,及时总结,提出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计划、措施、建议等,并形成书面报告,使学业预警工作取得实效。
(四)学院(部)要强化学业预警工作过程管理,密切关注被预警学生的学习进展情况和心理状况,并适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不断提高学业预警转化率。
(五)学院(部)学业预警工作于11月18日前完成。学院(部)须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学业预警工作结束后,将《通知书》与《记录表》一份存入学生预警档案,一份寄送学生家长,一份与《武汉学院学业预警工作报告》(附件4)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存档。
(六)留级或退学的学生,填写《武汉学院学生留级申请表》或《武汉学院学生退学申请表》,家长及学生于11月20日前到校办理相关学籍手续。
联系人:张田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115
附件1:2025-2026学年度学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已发送至各学院)
附件2:武汉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
附件3:武汉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附件4:武汉学院学业预警工作报告
教务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