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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作者:赵曙光 摄影: 审核:谢忠琴 责任编辑:潘轶来源:教学运行科 发表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4:16点击:次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一批)定于第9-13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统考课程考试安排见附件。

(二)附件未列课程为自主考核课程,由开课学院(部)自行安排,须在课程结课后一周内完成考核,并通知到学生。

(三)统考课程座位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学生可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教务系统-移动端-考试安排查询本人考试时间、地点及座位号,考试时对号入座;监考教师须在考前安排座位顺序并核对就座情况。

二、考试组织要求

(一)各学院(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次考试的组织、巡视和监督。

(二)缺勤超过课程总学时1/3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请各学院(部)考前将名单报送教务处,并告知学生本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虽可查询到考试安排,但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各学院(部)加强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保密管理,确保试卷安全。

(四)各学院(部)须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每位学生,提醒学生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学生须考前填写《武汉学院考试学生遗失身份证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表格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生用表下载)。

(五)各学院(部)做好考风考纪教育与宣传,加强考场检查与巡视,严查学生证件,对违纪舞弊学生如实记载并报教务处。学校将对学生身份进行人脸识别核验。

(六)各学院(部)做好监考教师培训,明确监考职责,组织学习《武汉学院考试监考巡视管理规定》,杜绝监考教师看手机、接打电话、坐着监考、擅离考场等不认真履职现象。

(七)各学院(部)督促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和系统登分;课程考核资料经系(教研室)审核后由各学院(部)集中保管。

三、其他事项

《武汉学院考试监考巡视管理规定》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综合用表下载;阅卷及资料归档规范在下载专区-教师用表-武汉学院课程考核资料册下载。


联系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118


附件: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一批)安排表(统考部分)


教务处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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