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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武汉学院2017-2018-1课程教学方案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jwc来源:教务科研部 发表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0:00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全人发展教育的办学理念,遵循以学习成果为导向,注重学习过程评估的原则,同时兼顾规范简化操作,教务科研部在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教师的意见后,将课程教学方案和教学进度表两表统一为课程教学方案(新模板见附件1)。为贯彻“以评促建”的工作方针,迎接我校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需根据新的模板和要求填写并提交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各课程教学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根据学校教学改革的要求,各课程教学方案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该课程预期学习成果来制定。

1、每学期独立设课的全部课程(包括实验课)均应编写课程教学方案;

2、凡由两位及以上教师所授同一课程均应采用“五统一”(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要求、统一教学方案、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价标准和方式)的要求编写该课程的教学方案;

3、课程的基本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类别及学分学时)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填写;

4、课程教学方案应以学习成果为导向,任课教师的授课方式、授课内容(教学进度)及考核方式均要求与学习成果一一对应;

5、根据《武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政字〔2017〕61号)文件精神,各课程均采用适当的行程式评估方式客观地考核评价学生学习质量,因此,课程考核方式应严格按照61号文件中对“行程式评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填写;

6、课程教学进度以周次为单位进行编写,将周教学内容提炼为1至2个主题,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注明授课方式和学时,标明重点知识点的页码(非章节页码);

7、为便于管理,各课程教学方案的电子版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系×××课程教学方案”。

二、审核程序

课程教学方案应由科目组成员充分讨论,经科目组组长审核、各教学单位教学委员会主任审核确认盖章后上报教务科研部存档。课程教学方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三、提交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8日前将课程教学方案和《课程信息及考核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8592@whxy.edu.cn,并将汇总表的纸质版本盖章后报送教务科研部117办公室。

由于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暂未定稿,因此关于教学大纲的填写及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科研部教学运行科陈鹏,联系电话:81299699-8057。

附件:

教务科研部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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