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校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于9月3日正式上课,根据教学管理要求,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填写并提交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教学方案及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方案编写要求
课程教学方案(模板见附件1)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和课时编写,具体编写要求参照《武汉学院课程教学方案编制及管理规定》(武院教字〔2018〕46号,见附件2)。
(一)课程的基本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类别及学分学时均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填写。
(二)根据《武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武院政字〔2018〕64号,见附件3)文件精神,各课程均采用适当的行程式评估方式客观地考核评价学生学习质量,课程考核方式应严格按照64号文件中对“行程式评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填写。
(三)独立实验课均要求在行程式评估中列出各实验项目的成绩占比,其总评成绩可以是全部实验项目的占比总和,也可以是按实验项目和期末考查两类来划分比例。
(四)非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实验报告应纳入行程式评估,其课程考核应该是由行程式评估(含实验报告)和终结性考核两部分组成。根据实验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其行程式评估(含实验报告)和终结性考核的比例最高可以是6:4,最低可以是4:6(必须在课程教学方案中明确)。
(五)课内实践课程的考核,课内实践部分应纳入行程式评估,其课程考核应该是由行程式评估(含课内实践)和终结性考核两部分组成。根据实践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其行程式评估(含课内实践)和终结性考核的比例最高可以是6:4,最低可以是4:6(必须在课程教学方案中明确)。课内实践的综合评分应该是学生该门课程所有课内实践成绩的平均分。具体的课内实践支撑材料由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特点自行设计,其支撑材料须按照行程式评估的要求进行评分和存档。
(六)课程教学方案应以学习成果为导向,任课教师的授课方式、授课内容、教学进度及考核方式均要求与学习成果一一对应。
(七)课程教学方案的教学进度编制应结合校历和课程总学时对节假日和全校活动冲掉的课时是否调(补)课进行合理安排。
(八)多位教师按照同一教学大纲在同一层次学生中授课,应统一教材、统一教学内容,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价标准,但因教学进度和教学方式的不同,应分别编写课程教学方案。
(九)同一教师在同一层次不同班级中担任同一课程教学任务时,可用同一课程教学方案,但要分别打印并标明学生班级。
二、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的填写要求
(一)填写对象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实验课程,即课内实验和独立实验课程。
(二)填写要求
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要求填写《武汉学院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附件4)。
(三)所有实验课程的成绩占比须与课程教学方案保持一致。
三、审核程序
课程教学方案和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由科目组成员充分讨论后,经科目组组长、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确认盖章后上报教务处存档。课程教学方案和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四、提交时间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3日前将课程教学方案、《课程信息及考核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8592@whxy.edu.cn;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的电子版本发送至8804@whxy.edu.cn。为便于管理,各课程教学方案的电子版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XX院(系)XX课程教学方案”;各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的电子版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XX级XX专业—课程名称—教师名称”,并按不同年级分组后打包压缩;经院系负责人签字的课程教学方案由各教学单位按照专业分类存档保管。
课程教学方案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81299699转8058
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81299699转8051
附件:
1.课程教学方案(模板)
2.武汉学院课程教学方案编制及管理规定
3.武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4.武汉学院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
5.课程信息及考核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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