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节假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休期间的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五)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六)公休、4月7日(星期日)公休。
二、劳动节:5月1日放假,共1天。
三、端午节:6月7日至6月9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7日(星期五)端午节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六)公休,6月9日(星期日)公休。
四、双学位课堂由相关教学单位自行安排,并将假期教学安排报送教务处。若有调整,请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办理调停课手续。
五、凡在法定节假日当天有安排教学任务的,需任课教师安排补课,请各位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办理补课手续。
请各教学单位安排落实并通知到教师和学生,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教务处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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