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武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政字〔2017〕136号)和《武汉学院学业预警实施细则》(政字〔2017〕13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完善我校学生学习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合力教育的功能,避免学生因不合格门数过多进行留级、退学处理或影响毕业,现将我校非毕业生学业情况进行预警。
一、预警对象
(一)2017级、2018级本专科学生中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补考后不及格学分达到学期应修学分50%以上的;
(二)2016级本科生中截止目前课程不及格门数达到8门及以上的。
二、预警情况说明
按照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从2017级学生开始,本专科学生每学年经补考后未获得的累计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应修学分总数70%-80%的,应按《武汉学院学生留级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留级处理;本专科学生每学年经补考后未获得的累计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应修学分总数的80%以上,应按《武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要求进行退学处理。
本次预警学生共129人,其中预警77人,建议留级35人,建议退学17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本次2017级、2018级预警学生共90人,其中已达到留级线的13人,已达到退学线的13人,其他64人不及格学分与学期总学分的比值已经达到了50%-69%。此次预警的学生若本学期不端正学习态度,不努力学习,学习成绩继续下降,下学期学校将采取留级或退学处理;2017级学生也可见通知后直接申请留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和3。
本次2016级本科预警学生共39人,参照学籍管理办法,建议建议留级22人,建议退学4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4。
三、预警形式
教务处统一下发达到预警线的学生名单。
四、具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需组织辅导员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武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汉学院学业预警实施细则》和《武汉学院学生留级实施细则》,体会文件精神,并跟学生和家长进行传达和讲解,做到人人了解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各教学单位务必重视学业预警工作,核实相关情况,部署学业预警相关工作。
(三)各教学单位务必向相关学生及家长告知其在校学习、学业情况。
首先,通过辅导员组织学生填写《武汉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5),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并与学生谈话,帮助学生制订整改措施,加强学习。
其次,辅导员须将预警学生在校学习和学业情况通报给学生家长,提请他们关注学生状况,配合学校共同管理。
(四)各教学单位根据学业预警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帮扶工作,用爱心、信心和耐心帮助学习落后的学生迎头赶上,并将有关凭证和记录纳入学生档案。
(五)各教学单位在5月7日前将此次完成学业预警工作的学生数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六)凡学生对课程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18日至19日期间到行政楼117办公室进行查询。
联系人:王丹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3
附件:
1.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
2.2017级学生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业预警信息
3.2018级学生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业预警信息
4.2016级本科生学业预警信息
5.武汉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
教务处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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