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武院政〔2023〕6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学术行为,提升论文质量,确保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AIGC检测
(一)检测安排
1.检测对象
2025届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
2.检测平台
学校统一采用“武汉学院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系统”)进行AIGC检测,AIGC检测已嵌入我校毕设系统。
(二)检测要求
1.由学院(部)教学秘书根据工作需求,分批次对已完成一次查重的学生论文进行AIGC检测,每名学生仅有一次检测机会。
2.检测完成后学院(部)教学副院长、指导教师、教学秘书及学生可在毕设系统查看检测结果。学院(部)可自行运用检测结果,并向AIGC检测率较高的学生提出警示,要求学生对其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必要修改。
3.针对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AI工具的使用,学院(部)要加强学术诚信教育,提高学生对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认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二、论文答辩
(一)答辩对象
所有具备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及来华留学生)。每位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正式答辩。
(二)答辩时间
1.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为5月12日—25日,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答辩时间段。
2.学院(部)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正式答辩前自行组织开展预答辩,预答辩不能替代正式答辩。
(三)答辩形式
答辩以公开方式(线下)进行,实行回避制度,答辩具体程序由学院(部)根据学校工作要求自行拟定。
(四)工作要求
1.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做好组织及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2.答辩委员会应遴选一批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指导教师承担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3.教学秘书应在答辩委员会的领导下,于5月9日前将《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计划表》(附件1)提交至教务处备案,并在毕设系统中上传答辩相关信息,确保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三、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50%)、评阅教师评分(20%)和答辩小组评分(30%)三部分构成。
(二)总评成绩同时记百分制成绩和等级成绩: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
(三)学院(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应控制在本院(部)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20%以下。
(四)答辩成绩不合格,或未参加答辩的,其毕业论文(设计)等级为不及格。
(五)学院(部)须在5月30日前完成毕设系统成绩录入,并向教务处提交《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及分析表》(附件2)。
四、论文推优
(一)学院(部)须在6月13日前将《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
(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优比例控制在本院(部)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数5%以下。
(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重复率不得高于15%。
五、资料存档
(一)各学院(部)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指导教师、系(教研室)对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进行自查、整改、总结和分析。
(二)学院(部)应于6月2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存档工作。存档内容、顺序及具体要求请参照《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及《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编号规则》(附件4)。
六、工作总结
各学院(部)应于6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附件5)及《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统计表》(附件6)。
联 系 人:胡慧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8
附件1: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计划表
附件2: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及分析表
附件3: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4: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编号规则
附件5: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附件6: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统计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