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实习工作,提高我校毕业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武汉学院毕业实习实施细则》(武院教字〔2021〕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科学谋划、统一组织,集中安排、专业对口。
二、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原则上由学院(部)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学生确有实际需求的,经个人申请、学院(部)批准,可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
三、工作安排
(一)统筹部署
学院(部)须成立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对目前合作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逐一联系,核清实习实训基地数、基地可接纳学生人数等基础信息。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毕业实习工作时间节点(附件1),科学制定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计划(附件2),确保基地使用率不低于60%(基地已签约且每个基地每次使用人数不低于3人),集中实习比例不低于30%。
(二)合理安排
学院(部)根据工作计划,可对第七学期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填写《2025届毕业班第七学期教学安排备案表》(附件3),确保毕业实习时间不得少于8周(实际实习时间不少于40天),学生最晚在第八学期开学前完成毕业实习。
(三)中期检查
学院(部)须通过实地察看、电话询问等方式,检查学生实习进展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及其指导教师对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中期检查表(见实习手册)。
(四)考核总结
实习结束后,学生须及时完成并上交《武汉学院学生实习手册》(附件4)至所在学院(部)。学院(部)应根据实习考核细则,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填写毕业实习学生成绩汇总表(附件5)和学院(部)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总结(附件6)。
(五)数据上报
实习开展过程中,学院(部)应及时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实习数据报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部)要做好毕业生思想动员工作,加强安全、保密和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使师生明确毕业实习任务和要求。对于确需分散实习的,由学生本人提交《武汉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7),经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学院(部)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分散实习。分散实习和集中实习的时间、要求等保持一致。
(二)学院(部)要为每名学生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20人。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做好对学生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和指导,提交不少于4次指导实习学生记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学生微信指导交流截图等)。相关过程指导材料由学院(部)进行统一归档备查。
(三)学生毕业实习前均需签订《武汉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8)。学院(部)要做好学生意外保险统计和购买工作。凡实习单位不为学生购买意外险的,由学院(部)购买(学校统一指定购买平台和标准)。其相关资料,由所在班级辅导员负责收集,学院(部)整理存档。
(四)学院(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毕业实习工作,按照学校毕业实习工作时间节点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联 系 人:袁媛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4
附件1:武汉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时间结点一览表
附件2:武汉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附件3:武汉学院2025届毕业班第七学期教学安排调整备案表
附件4:武汉学院学生实习手册(模版)
附件5:武汉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学生成绩汇总表
附件6:武汉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总结
附件7:武汉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附件8:武汉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
武汉学院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