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动态管理,确保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时为即将开展的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做好准备,现决定对学校现有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全面清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清查工作须在2024年6月1日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核对与更新基地信息
根据《武汉学院实习基地台账-各学院(部)》(附件单独发放)提供的现有基地情况,对学院(部)现有基地台账进行逐项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补充及更新基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基础信息,确保学校与基地间地沟通畅通无阻。
(二)处理过期及低效基地
对校企合作协议已过期的基地,学院(部)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续签的意见,并报教务处备案。
对连续3年未安排学生实习实训或未开展合作的基地,进行原因分析,必要时提出终止合作建议,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建设打造优质基地
对连续2年接纳实习学生人数大于15人,且围绕“八共同”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的基地,学院(部)需进一步加强建设与合作,持续完善基地材料,为年底评选校级优质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做好准备。
(四)新增省内高质量基地
根据《武汉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各学院(部)实习实训基地数应达标情况,以及各专业设置和课程教学要求,以“面向湖北、辐射全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旨,制定科学合理的基地建设规划,加快新增一批省内高质量实习实训基地。
三、其他要求
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指派一名专人负责此次清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并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工作联系人姓名报教务处实践科。
联 系 人:袁媛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4
教务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