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与《武汉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及处分解除办法》(武院政字〔2019〕144号)相关规定,经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初审,各学院(部)负责人审核,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拟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申请考试违纪舞弊处分解除的8名学生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若有异议,请于12月5日17点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2办公室)反馈意见。
联 系 人:赵曙光
联系电话:81299699-8051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申请考试违纪舞弊解除名单
教务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