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适应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武汉学院课程考核成绩认定办法》(武院政字〔2021〕46号)对“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申请时间
学院(部)第13-15教学周组织开展本单位“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申请工作,逾期不予接受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的学生须提交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对于选择替换成绩的课程,学生在取得对应的证书后,由学生本人填写《武汉学院“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及成绩替换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部)申请。
2.学院(部)根据本学院(部)实施细则及课程目录进行申报资格审核、课程期末成绩替换及认定、信息汇总归档等,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上报教务处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学院(部)须将学生申请表、资格证书复印件、汇总表等材料单独建档,以备学校检查。检查中若发现学生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课程成绩,按考试“舞弊”处理,并取消该生两年“以证代考”申请资格及当年的评优资格,同时追究学院(部)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按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二)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学院(部)制定“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目录需变更的,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同时将变更后的实施细则及相关课程目录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11日(星期一)16:00前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8028@whxy.edu.cn。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3
教务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