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重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一)统考类课程及通识课的考试安排在第2~3教学周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自主考核类课程的考核由开课学院(部)自行安排,负责在考前将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到学生,并于3月21日前完成全部考核。
二、考核名单
本次补缓考、重考名单见附件2。
三、组织要求
(一)各院(部)要认真落实考试工作各环节工作内容与责任人,做好考试的服务、检查与监督,及时解决考试中的各类问题。
(二)各学院(部)要及时通知名单上的学生参加考试,并严格按照名单组织学生考试,未列入名单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考前如有学生查询到的考试课程与其实际补缓考、重考课程不符,请及时与教务处核实。
(三)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在一周内完成试卷批阅和成绩登记工作,并于3月29日12点前将成绩相关资料送交行政楼117审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 丹 81299699转8053
赵曙光 81299699转8054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重考安排表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重考学生名单(名单已发至学院,不上网)
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