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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03日 21:26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武院政字〔2019〕149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促进广大教师、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保证学校学科竞赛活动高效、有序进行,现将学科竞赛组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做好学科竞赛总体规划,加大宣传动员,组建团队,组织参赛学生竞赛集训,提升参与面和获奖率。严格按照“赛前备案、赛后总结”的模式进行管理,参赛单位须按时向教务处提交相关备案材料。

二、参赛流程

(一)各参赛单位根据竞赛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拟参加的A、B、C类学科竞赛项目,参赛前一周提交《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备案表》(详见附件1“学科竞赛文件包“赛前竞赛资料”),确定竞赛负责人、指导教师、集训时间安排等,并附竞赛通知,报教务处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未列入学校A、B、C类学科竞赛备案目录(附件2)的竞赛项目,需在正式开展竞赛组织工作前一周向教务处提交《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3),教务处负责对学科竞赛级别进行认定,必要时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三)A、B、C类学科竞赛结束后,参赛单位须将竞赛组织工作的所有过程材料(详附件1“学科竞赛文件包“竞赛过程资料”),含参赛学生信息、指导记录、竞赛结果、获奖证书扫描件等统一报至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提交资料按竞赛级别核算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并同步汇总学科竞赛的获奖情况。

(四)A、B、C类学科竞赛获奖且达到我校奖励标准的,相关院(部)需在获奖证书发放时间的所在学期内,提交奖励申请表和发放表等材料(详附件1“学科竞赛文件包“竞赛奖励资料”)至教务处核实,核实通过报人事处、财务资产处备案,学校对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发放竞赛奖励。

(五)学校组织的全校性学科竞赛项目(D类)属校级竞赛项目,无需赛前备案,由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和管理,于每学期期末汇总获奖情况,并填写《大学生学科竞赛结果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

请学院(部)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依托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全力打造赛事品牌,扩大赛事受益面和影响力,促使学生以赛带练,确保赛事活动的育人效果。

 

:刘尚星

联系方式81299723

 

附件:

1.学科竞赛文件包(以“学院(部)+负责人+比赛名称”命名)

2.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备案目录

3.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等级认定申请表

4.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结果汇总表(D类)

 

教务处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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