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实验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教务 > 实践教学 > 实验教学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综合科来源: 发表时间:2022年12月22日 20:55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对期末教学工作的总体要求,为有条不紊做好实践教学相关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现就期末实践教学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完成实验开出率、实验室利用率统计。统计范围为全校所有实验实训室,统计课程包括课内实验及独立设置实验课,统计方法参照《武汉学院实验室利用率、实验开出率计算说明》。学院(部)填写《武汉学院实验室利用率、实验开出率统计表》(附件1),要求填报数据真实、全面、准确,且有材料支撑。

二、完成开放性实验项目工作量申报及学生积分认定。根据本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的开课及完成情况,做好教师工作量统计及学生积分认定,完成《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及《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学生积分汇总表》(附件3)。

三、组织开展实验报告检查。根据《武汉学院实验报告撰写、批阅及存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学期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系统提交的实验报告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实验报告的提交及实验指导教师的批阅情况,填写《武汉学院实验报告检查表》(附件4)。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应要求实验指导教师限期整改,直至合格。

四、整理提交实践教学管理过程性档案材料。对本学期《实验记录册》、《实验室维修记录》、《实验室开放登记表》等过程性管理资料进行规范性整理,按时提交教务处检查。

五、组织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根据《武汉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填写《武汉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5)。

六、组织编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指导用书。对未统一订购教材的实践类课程,学院(部)需组织相关人员编写实验(实训)指导用书(附件6),经学院(部)审核、教务处审批同意后,由学院(部)统一编印下发。

七、落实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教学任务安排。在充分掌握实验课程对软、硬件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利用实验室资源,做到用好、用足,加强资源共享。

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期末实践教学工作,严格按照实践教学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地落实各项任务,强化过程管理,做好质量督查和监控。各项材料纸质版请于122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121-1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至企业邮箱8444@whxy.edu.cn

 

附件1:武汉学院实验室利用率和实验开出率统计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开放项目课程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学生积分汇总表

附件4:武汉学院实验报告检查表

附件5:武汉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 

附件6:武汉学院实验(实训)指导用书(模板)


教务处

20221222

 

Copyright By ©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学院 鄂公网安备 42011502001225号 鄂lCP备100145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