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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胡勇 摄影: 审核:谢忠琴 责任编辑:王熳来源:实践科 发表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8:38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教务处、财务资产处、各学院(部)

二、报送内容及任务分配

(一)报送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报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和“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共7个基表。

(二)任务分配

1.财务资产处负责报送经平台校验之后的基表一(附件1-SJ1)、基表二(附件1-SJ2)、基表三(附件1-SJ3)、基表七(附件1-SJ7)四个基表的TXT文本。

2.学院(部)负责报送基表五(附件1-SJ5)、基表六(附件1-SJ6,含4个附表)。

3.教务处负责填报基表四(附件1-SJ4),并对所有报送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及上报。

三、报送注意事项

(一)统计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23-2024学年度(202391日至2024831日)。

(二)报送单位应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2)规范填报。

(三)统计中需引用的相关基础数据应参照《武汉学院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3)。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提交

(一)各单位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923日,报送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为保证数据报送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应明确负责数据报送的工作人员,于96日前提交人员名单(附件4)。

(三)以上所有纸质材料(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121办公室),其中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需用A3规格纸张打印。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企业邮箱8141@whxy.edu.cn


人:胡勇

联系方式:812996998058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填报说明

附件3:武汉学院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附件4: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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