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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规划教材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4:26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我校教材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教材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武汉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武院政字〔20215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立项的教材应适用于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

(二)申报立项的教材原则应为课程主体教材,不包含翻译教材;教辅(教学参考书、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不得独立作为项目进行申报。学校鼓励各专业开展校企合作,共编应用型本科教材。

(三)按照教育部、中宣部有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的要求,凡涉及“马工程”课程的教材,不在立项范围内。

二、立项重点

(一)申请立项的教材应主动适应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及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课程思政元素,以培养学生专业与实践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重点资助特色专业课程、双语课程、实验实训课程、创新创业课程教材立项。

(二)基于应用型课程设计,深化产教融合,及时跟踪行业企业新技术发展,鼓励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三)探索交叉融合新理念,体现协同育人模式创新,鼓励跨学科、跨学院合作共建教材。

三、申报要求

(一)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主编要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应为我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的自有教师,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专业职称。

3.参编人员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新兴专业、特色专业、优势学科、实验课程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教材编写队伍应体现老中青相结合,以保证教材的编写质量和使用的连续性。每本教材的编者一般3~10人,主编1~2人。

(三)申报人(主编)仅允许申报1项。未完成已立项学校教材建设项目的主编不得申报新的教材建设项目;被取消教材建设项目的主编,三年内不得作为主编申报新的教材建设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教材负责人如实填写《武汉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交所在学院(部)。

(二)教研室、学院(部)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并签署意见;学院(部)汇总并填写《武汉学院2022年教材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三)学院(部)上报材料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评审,择优立项。

(四)获准立项后,主编须与教务处签订《武汉学院教材建设项目协议书》,开展教材编写工作。

五、教材编写要求

(一)经学校批准立项的教材编写工作,其教材编写要求、教材编写基本原则、教材编写者基本条件应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文件要求。

(二)教材编写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凡因设计剽窃、侵权等违法行为者,后果由作者本人完全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校级规划教材的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负责全书的统稿和书稿质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立项教材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

六、其他事项

(一)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12816时(星期四),逾期不予受理。

(二)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请各学院(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7-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企业邮箱9680@whxy.edu.cn

 

联 系 人:张焰翔

联系方式:812996997043


附件1:武汉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

附件2:武汉学院2022年教材建设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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