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湖北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0〕10号)精神,学校现开展2020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202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草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其中大学体育类教学改革项目选题参照《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执行。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省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1.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
2.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3.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完成人基本条件
1.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各单位在申报时可按照规定程序放宽至中级职称,但需2~3名相关领域副高职称教师推荐。
2.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一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
3.承担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其承担的省级项目完成结题后方可申报新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作为项目主持人的,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两个及以上项目。
二、推荐限额
学校拟从2019年和2020年已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中择优遴选和推荐省级一般研究项目5项。为鼓励我校教师开展大学体育教学研究和实践、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及教学管理研究和实践,拟推荐省级大学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项,课程思政研究项目1项,教学管理研究项目1项。
三、申报要求
(一)一般研究项目
1.申请人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和《申请书简表》(附件3,以下简称《简表》),并于11月18日17点前将《申请书》和《简表》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2.各申请人除完成《申请书》和《简表》外,须进入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网络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大学体育类研究项目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简表》,向所在单位提交材料。
2.相关单位按照限额遴选推荐,填写《202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并于11月18日17点前将《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和《简表》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程思政研究项目和教学管理研究项目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简表》,向所在单位提交材料。
2.各单位按照限额遴选推荐,填写《汇总表》,并于11月18日17点前将《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和《简表》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3.课程思政研究项目和教学管理研究项目每个单位只能择一申报。
(四)网络申报
1.学校组织一般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研究项目、教学管理研究项目以及大学体育类研究项目评审。推荐上报的项目其申请人须在湖北高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网络申报评审平台完成网络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2.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后续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简表》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二)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2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9056@whxy.edu.cn。
联 系 人:林洁
联系方式:81299725
附件1:202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附件3:申请书简表
附件4:202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