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推进学风建设,促进学生主动有效地学习,构建和完善我校学生学业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现将2022-2023学年度学生学业帮扶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在校生中因学籍异动造成2022-2023学年度经补考后未获得的累计学分数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该学年应修学分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学院(部)务必重视此项工作,组织辅导员等相关人员向相关学生及家长告知其在校学习、学业情况,做好沟通讲解工作。
(二)学院(部)应帮助学生制订学习计划,同时将学习计划通报给学生家长,提醒他们关注学生状况,配合学校共同管理,加强学习。
(三)学院(部)根据学生学业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帮扶工作,用爱心、信心和耐心帮助学习落后的学生迎头赶上,并做好帮扶档案管理。
(四)学院(部)须于11月18日前完成学生帮扶计划工作,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教务处运行科(行政楼121-2办公室)备案。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3
附件:2022-2023学年度学生学业帮扶名单(已发至各学院)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