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1年学科竞赛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对象
参加2021年的A、B、C类学科竞赛,并在省级赛及国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冠亚军)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及指导教师,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为依据。
二、奖励标准
(一)参赛学生(团队)和指导教师获A类竞赛国家级奖项按3000元/队的标准予以奖励;获省级奖项按2000元/队的标准予以奖励。
(二)参赛学生(团队)和指导教师获B类竞赛国家级奖项按1000元/队的标准予以奖励;获省级奖项按500元/队的标准予以奖励。
(三)参赛学生(团队)和指导教师获C类竞赛国家级奖项和省级奖项均按500元/队的标准予以奖励。
三、申报要求
承办单位以获奖赛事为单位,由竞赛负责人于5月25日前将《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附件1)和《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发放表》(附件2)经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人事处、财务资产处备案,逾期不予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以上奖励标准仅试用于奖励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赛事。
(二)若2021年赛事在本通知之后才获得竞赛结果,按照最新的《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暂行)》(武院政﹝2022﹞14号)进行奖励。
联 系 人:王志专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8
附件1: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
附件2: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发放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