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教务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教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丹 摄影: 审核:谢忠琴 责任编辑:王熳来源:教学运行科 发表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5:34点击: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5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审查内容

(一)毕业资格审查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生须修读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以下对应课程学分:

1.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及格;

2.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达标,其中本科生1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六个模块每个模块至少任选2学分),专升本学生3学分(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六个模块中至少任选两个模块),专科学生4学分(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人文素养与社会科学、科学探索与创新思维、生命关怀与社会认知、国际视野与国家安全四个模块中至少任选两个模块);

3.体质测试达标;

4.第二课堂教育学分达标。

(二)学位资格审查

根据《武汉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文件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任务,取得毕业资格;

2.除通识教育选修课外,其他课程平均分≥70分;

3.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外语水平可参照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非艺术类、体育类本科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00分,艺术类、体育类本科生≥320分者视为外语水平合格。

三、审查流程

毕业审核和学位资格审查包括学生自查、学院(部)初审、教务处复审三个环节(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审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院(部)须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妥善安排,有序推进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同时,须组织学生认真研读《武汉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武院政〔202439号),根据文件要求开展学生自查、院(部)初审工作。

(二)精细实施。各院(部)须指定专人负责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精心设计流程,实现多重校验与核对,保质保量完成审查工作。

(三)必修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成绩及学分,学院(部)和学生可通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其中体质测试成绩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补测结束后查询,第二课堂教育学分成绩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查询。

(四)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且要求高,如出现延误将导致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延期或无法补授。请各院(部)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和报送相关工作。

 

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流程表

教务处

2024910

Copyright By ©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学院 鄂公网安备 42011502001225号 鄂lCP备100145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