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武汉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试行)》(武院政〔2018〕35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武汉学院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锤炼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我校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促进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师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参赛条件
(一)我校40周岁(含)以下自有专任青年教师(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近3学年(2021-2024学年)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三)作为专任教师在我校工作满2年,且已独立讲授一门及以上列入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的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四、竞赛流程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学院(部)自行安排,各学院(部)初赛结束后推荐1-2名教师参加决赛,并于5月31日(星期五)16:00前向竞赛办公室提供参赛教师信息和参赛材料。决赛于6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竞赛的详细流程和相关材料的报送要求见《武汉学院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方案》(附件)。
五、奖励及表彰
(一)本届竞赛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竞赛优秀组织奖1个,颁发给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部)。
(二)学校将对决赛获奖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励标准按照《武汉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将以补充通知形式予以明确。
联 系 人:张焰翔
联系方式:81299699转7043
附件:武汉学院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方案
武汉学院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