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教务处各科室:
为积极推进和落实各项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实行定期报送教学工作内容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包括周会议安排、每月重点工作、每月常规教学工作安排、《教学简报》新闻素材、立卷归档材料。
二、请教务处各科室尽快熟悉《教学工作内容定期报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相关表格(附件1-5)内容,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的要求,按时高质完成各项内容的提交。
三、请学院(部)熟读《实施细则》,配合教务处各相关业务科室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按照每月常规教学工作计划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1:教学工作内容定期报送实施细则
附件2:第 周会议安排
附件3:每月重点工作报送文字模板
附件4:2023年 月学院(部)常规教学工作计划表
附件5:归档文件目录
教务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