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现组织2022年过期教学档案清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毕业4年及以上本科、专科、专升本学生试卷、实验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等教学档案,即2014级本科、2015级专科及之前年级的教学档案。
二、清理要求
(一)过期档案清理工作由学院(部)自行组织,并对将要销毁档案进行登记留存备查(记录单模版见附件)。
(二)试卷、实验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及实习报告等资料袋内的所有资料一并清理,待教务处回收。
(三)档案清理时须做好保密工作,相关人员不得通过拍照、复印等各种形式复制、保存及散播档案内容。
(四)学院(部)须在11月25日前完成清理工作,并将记录单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2办公室),教务处将对本次档案进行集中销毁。
联 系 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1
附件
教务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