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8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深化专业综合改革,总结建设经验与成效,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带头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阶段检查的范围为我校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分别为供应链管理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和法学专业。
二、检查要求
各相关专业按照《2022年湖北省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认真开展自查,总结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进展情况,梳理自立项以来在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凸显专业特色优势,深化专业综合改革,建设专业师资队伍,完善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实践环节,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整体情况,对标建设计划,聚焦专业产出,特别是获省级及以上主要成果,发现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下一步建设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目标任务。
三、检查流程
(一)专业建设点自查(8月15日前)
各相关专业对照《工作指南》和检查要求,撰写《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初稿(附件2,以下简称《检查报告》),命名为“专业名称-一流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初稿。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撰写《2022年各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初稿(附件3,以下简称《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流专业建设的主要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形成的特色亮点、存在不足及原因分析、“十四五”重点改革推进举措及典型经验案例,报告命名为“学院名称-专业名称-一流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初稿”。
(二)学校组织检查(9月15日前)
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查小组,走访相关学院,实地调研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审查相关专业自查材料,召开专业汇报答辩会,各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建设进展,具体走访安排另行通知。
(三)校内外专家评审(10月15日前)
由教务处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专家评审后,各专业根据专家评审反馈意见开展书面总结,确定下一步整改及建设思路,修改和完善《检查报告》《总结报告》,形成定稿提交教务处。
(四)校级材料报送(11月15日前)
教务处汇总各项材料,完成学校《2022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提交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要紧扣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的导向、持续改进的建设理念,全面加强专业各环节高质量建设,为迎接专业认证工作做好准备,通过持续建设不断彰显一流本科专业特色优势,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制定中长期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落实专业动态调整优化,健全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保障体系,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全面推进专业综合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三)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或验收,通过日常监督、学校及专业自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和动态调整,建设成效将作为我省相关本科教学项目建设申报的重要参考指标。对建设不力、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严重师德师风等问题的专业,将取消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资格。
五、材料提交
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检查报告》初稿和所在学院《总结报告》初稿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于8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7-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企业邮箱8625@whxy.edu.cn。
联系人:毛一鸣
联系方式:81299699转7044
附件1:2022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指南
附件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
附件3:2022年各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
教务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