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与《武汉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及处分解除办法》(武院政字〔2019〕144号)相关规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共14名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纪舞弊处分,经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初审,各学院(部)负责人审核,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拟对14名学生的处分进行解除,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6月13日。若有异议,请于6月13日17点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办公室)反馈意见。
联 系 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1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违纪舞弊处分解除名单
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