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通知》,本次共有290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教师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5类项目,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1位项目申请人。所有申报项目及申报要求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站)查看和提交。项目申报人需主动对接相关企业,在“项目平台”向企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书,按要求准备相应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确认备案。
(二)项目申报人应将经各单位确认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及时提交至教务处审核,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9115@whxy.edu.cn。教务处将及时处理申报材料审核及盖章事宜。
(三)经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学校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项目申报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原则上合作协议一式四份,申报人、所属学院、教务处、合作企业各执一份。
三、时间安排
4月18日起在平台注册申报。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以上为教育部公布的截止时间,由于项目申请需要在系统内完成登录填报、审核、确认等诸多流程,建议申报师生根据企业审核的时间节点,提前开展申报相关工作,尽早在系统内完成项目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申报工作是各学院(部)加强与行业产业合作的重要契机,请学院(部)认真做好申报动员,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
(二)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121-1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志专
联系方式:18986252810
附件: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教务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