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保证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数据采集质量,现将《武汉学院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学院
2021年7月12日
武汉学院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强化本科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充分发挥监测引导作用,学校现开展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制定本工作方案,请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部)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更是学校评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单位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并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抓手,加强教学基础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迎接教育部对我校进行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本次工作采用分散采集、逐层审核、集中录入报送模式。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学校成立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忠云
副组长:郑祝君
成 员:胡达丰、王桂红、冯永平、韦 玮、李世峰
强静仁、吴 斐、李运祥、叶同春、韩 艳
卢江滨、董运祥、温爱莲、肖 磊、谢进城
黄汉民、李延晖、郑建生、王广辉、曹 丹
曹 曼、何捷一
办公室主任:韦玮(兼)
学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林洁,联系电话:027-81299699转7044)。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数据整合和上传;党群工作部负责数据填报的引导、监督;宣传与公共关系处负责工作推进宣传、网络舆情监测与反馈。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部署阶段(7月5日~7月12日)
1.制订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和《武汉学院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表1,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
2.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部)成立数据采集工作专班。
3.组织学习,对各单位负责数据采集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审核(一审)、提交(7月13日~8月20日)
1.采集单位根据任务分解表,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内容要求采集数据。
2.各采集项(独立表格)电子档文件命名统一为:采集项编码+表格名称+单位名称,格式为:“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校办)”“表4-2专业培养计划表(会计学院)”。
3.因采集需要,有11项基础数据表格须优先填报,分别是: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表5-1-1开课情况、表6-1学生数量基本情况。
4.请校长办公室负责优先填报表1-2、表1-3,于7月15日17点前完成采集工作;请教务处完成本科各专业、学生、实验室以及课程相关信息,并负责优先填报表1-4-1、表1-4-2、表1-6、表1-7-1、表5-1-1、表6-1,于7月20日17点前完成采集工作;请人事处完成全校教职员工(含外聘教师)信息,并负责优先填报表1-5-1、表1-5-2、表1-5-3,于7月31日17点前完成采集工作。
请负责上述基础数据表格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集工作,并提交表格数据至办公室。其他表格需在8月9日17点前全部完成,并提交至办公室。
5.务必注意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2020自然年度,即从2020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 年:指2020-2021教育年度,即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 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1年7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6.各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数据表格》(另外下发)整合填报数据,各责任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任务分解表》(另外下发)对负责的数据模块进行审核。
7.从8月16日开始,办公室接收各责任单位审核通过的电子材料,8月20日17点前收集结束。
第三阶段:数据接收、审核(二审)、提交(8月21日~8月29日)
1.二审:办公室对接收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将退回整改。
2.各责任单位对数据补充、修正。
第四阶段:审核(三审)、数据补充、修正(8月30日~9月10日)
1.三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核心数据。
2.各责任单位对数据补充、修正。
第五阶段:审定、数据上传(9月11日~24日)
1.终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定。
2.办公室将审定数据上传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各单位负责人为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各负其责,切实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明确填报人,确保所负责的数据项目准确,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二)充分理解,真实填报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教育部对我校进行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各责任单位应充分理解数据项的内涵说明,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多年数据的连续性。
严格掌握数据统计时间,填写《武汉学院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表3)和《武汉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附表4)。
(三)通力协作,确保规范
数据项采集的协作单位要积极协助,相关数据项应按照责任单位的要求进行采集。数据项采集完成后,统一提交到任务分解表中所列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负责审核数据内容和文档规范性。
各责任单位须对采集的电子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输出;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对于提供了模板的Excel表格,各责任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统一的模板进行操作,模板不得随意进行更改。
请各单位负责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员加入企业微信群(武汉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群),以方便交流和资源共享。
附表1:武汉学院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附表2:各责任单位填报表格及模板
附表3:武汉学院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附表4:武汉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