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学院“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及成绩替换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及成绩替换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非毕业班学生
二、审核时间
(一)各院(部)初审时间:2020年6月11日-16日
(二)教务处复核时间:2020年6月17日。
三、审核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填写《武汉学院“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及成绩替换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准备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两份),提交所在院(部)初审,审核要求详见细则。
(二)各院(部)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6月16日下午16:00前将《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17办公室)复核,电子版发送至企业邮箱8804@whxy.edu.cn。
(三)教务处复核通过后,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提交所在院(部)留存,一份由教务处留存。教务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课程免考和成绩替换。
四、其他说明
(一)凡申请成绩替换的相关证书须为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每份证书只能认定一次课程成绩,且课程必须为当前学期所设课程。
(二)学生须确保相关证书真实有效,若经核查为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其两年“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申请资格及当年评优资格。
(三)根据细则,在运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增加的证书和赛事,由各院(部)提出申请,并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后予以执行。
(四)各院(部)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徐敏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1
附件2:武汉学院“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及成绩替换申请表.doc
附件3: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