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41号令和我校关于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的有关规定,学校现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分解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解除对象
凡因考试违纪舞弊给予处分的在校生,于2020年5月5日前结束处分期,且受处分后表现良好,无再次违纪的,可申请解除处分。已过处分期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操作流程
学生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签署意见→院(部)汇总→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学生申请及汇总表提交教务处→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下文。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进行线上申请,院(部)在线完成受理审核及提交工作。
三、受理时间
2020年4月17日至5月5日
四、注意事项
请各院(部)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在受理时间内办理相关事宜。院(部)须严格按要求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填写《2020年第一批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学生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于5月5日12:00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企业邮箱8804@whxy.edu.cn。纸质版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待正式返校后报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17办公室)。
联 系 人:徐敏
联系方式:18627720706
附件1: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分名单.xlsx
附件2:2020年第一批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0年4月17日